中央环保督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2016-12-25 9:28:30 阅读次数:85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张高丽副总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2月2日,国务院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要求正在前方督察的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及时安排支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要求,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具体督察工作之中,切切实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12月3日,各督察组均组织召开临时党支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张高丽副总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交流讨论。马馼、朱之鑫、焦焕成、陆浩、张宝顺、李家祥、马中平7位督察组组长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带头谈体会、谈认识。马馼同志、朱之鑫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督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既是鞭策,也是鼓励,必须在督察实践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不姑息,不放过。焦焕成同志、陆浩同志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督察工作全过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做好督察各项工作。张宝顺同志、李家祥同志要求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将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传导下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马中平同志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投身到督察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督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加相关支部学习的督察组副组长结合做好下一步督察工作谈了体会,并提出要求。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是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大家纷纷表示,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程序规范,通过扎扎实实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见事见人见责任,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