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探索仍存短板 第三方治理道阻且坚 |
2016-10-26 0:11:26 阅读次数:806 |
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在第三方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同样存在不少的短板,亟需补齐。
近日,河北省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要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黑名单”制度,第三方过失致使排污企业受罚要担责。 其实自去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后,已有十几个省份出台这样的实施意见。看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在迎来好时候。 长期以来,“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由于专业的限制,再加上排污企业缺乏自觉治污意识,治污效果并不理想。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核心,就是将“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变成“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 第三方治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治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一则有利于环保部门监管;二则有利于排污企业治污效率提高;最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第三方治理,的确是“一剂良方”,但是否能达到公众期待的结果呢?答案恐怕并不乐观。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治污政策,第三方治污是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将企业治污工作转移到专业环保公司,但由于缺乏法律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与支持,容易导致责任扯皮、后劲不足。 排污者、治污者、政府三方分别扮演什么角色?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由谁“埋单”?治污者能否坚持自己的原则,不与排污者“同流合污”……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明确,不仅严重影响排污者主动进行第三方治理的积极性,也考验着政策的监管能力。 再则,根据目前有关法律,一旦发生超排、治污不善等行为,环保部门只能处罚购买服务的排污企业而非收费治污企业。另外,与企业自行治污没有征税问题不同,第三方治污会产生税收成本,加之环保公司周转资金限制等问题,客观上都将影响到第三方治污的实际成效。 因此,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在推行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排污企业环保投入不足,没有主动达标排放的意愿。二是环境服务业秩序亟待规范。三是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四是委托治理税费征收增加了全社会污染治理成本。 知病根,开药方。要想让第三方治污这副良药收到奇效,还需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细节。一方面,要对排污方加以刚性约束,不能认为自己已付费就可以随意排污,而要促使其按照合同要求排污,通过技改降低污染物排放,直至达到清洁化生产标准。另一方面,对于专业化治污的第三方企业,政府要有监督,尽快建立绩效考评标准,根据治污成绩考核,要科学界定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信用级别,并将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之中。同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第三方治理良性运作机制。 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党委副书记石效卷表示,在第三方治理操作层面,建议关注和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购买和提供环境服务的双方都要花大力气签订好环境服务合同。第二,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第四,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建立奖惩机制,政府要搭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技术和市场的信息交易平台,为环境服务交易双方提供服务。 总而言之,鼓励第三方治污,是强调市场竞争的表现,但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引入法治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企业出钱了想怎么污染就怎么污染的心态,还是治污第三方的行动自觉,都不能依赖于良心来推动与改变,而必须依靠无缝对接的法治。唯此,第三方治污才更加可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