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执法练兵初具规模 六大特点助力环境监管
2016-10-17 16:41:02 阅读次数:880
  自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以来,各省级环保部门均成立了以厅局长或者环境监察机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近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自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以来,各地环保部门认真组织研究部署,截至目前,各地均已完成活动部署工作,明确了联系人,并制定了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了解,各省级环保部门均成立了以厅局长或者环境监察机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


  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各地分别印发了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活动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随着活动的开展,各地围绕自身实际,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大练兵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以当前执法工作为练兵内容。各地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在实施方案中,均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坚持在实践中练兵。贵州省将此项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环境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中进行组织实施;河北省与正在开展的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土小”企业群专项检查等5个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福建省则结合“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江苏省把大练兵与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以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为练兵目标。各地在方案中要求,应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实际环境执法活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福建、贵州等地提出,要适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交叉稽查等,拓宽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视野,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执法专业水平,达到取长补短、互促共进的目的。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地提出,将充分利用岗位培训、业务学习交流、以案说法等方式,在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理论水平的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沟通交流,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环境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练兵宗旨。多地提出应强化执法为民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高度重视环境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的、媒体关注的、领导批示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以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以及执法对象对文明执法、执法程序规范性等情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内蒙古要求各地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要专门开通1部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尽量多掌握案件线索。河南等地强调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反复被投诉举报的环境案件。


  以严格环境行政执法要求为练兵重点。各地在部署大练兵工作时强调,要严格环境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案卷,纠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浙江提出,各地应力争做到熟练掌握现场执法基本要领、精通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熟悉执法文书制作和案件移送、熟练应用移动执法和电子处罚平台系统。天津强调,应注重案件查处质量,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于法有据、程序严密、留有痕迹,保证每一次行动都执法必严、文明公正、有始有终。


  以加强宣传和指导为练兵手段。各地均提出了督查检查和宣传工作要求,将适时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跟踪督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地活动进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北京、重庆等地强调加大活动期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并鼓励媒体和公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湖南等地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广东、贵州等地要求各级部门定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为激励措施。各地积极响应环境保护部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案,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青海、新疆等地在环境保护部通报表扬指标的基础上,设置数量不等的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在全省(区、市)环保系统内通报表扬。云南省除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外,还计划对工作开展不认真、案卷质量较差、案件数量较少、环境质量恶化的单位,在全省环保系统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