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灰色”城镇化道路 低碳环保呈现新趋势 |
2016-10-6 8:19:55 阅读次数:807 |
过去30多年走的是一种“灰色”城镇化道路,大部分工业企业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累积的结果使中国城市常受垃圾围城、黑臭水体以及雾霾的困扰。未来,我国必须按照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走低碳环保发展道路。
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主编的《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报告2016》近日正式出版。报告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十三五”规划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对绿色、低碳、生态城市提出了新要求,注入了新动力,我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将呈现新的趋势。 城市几乎是我们面临的所有社会和环境病症的根源,但也是解决问题的钥匙。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进行的主要是追求物质效益和土地规模扩张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是不可持续的,必须转向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从环境角度来看,过去30多年走的是一种“灰色”城镇化道路,大部分工业企业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累积的结果使中国城市常受垃圾围城、黑臭水体以及雾霾的困扰。我国未来必须按照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从“灰色城镇化”转向“绿色城镇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其中,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正是未来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 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生态城市从绿色建筑转向生态城区的区域化建设。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2013年3月下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定100个左右不小于1.5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同时,将绿色建筑引向区域发展、规模化发展。 在财政政策的激励下,包括中新生态城在内的8个项目已经成为全国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每个示范城区获得5000万元~8000万元的补贴资金。生态城市从绿色建筑转向在城市尺度(1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上,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4个维度来系统思考和规划,追求生产、生活、生态整体上的和谐发展。 同时,相关资源进一步集中整合。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涉及众多领域,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中央各部委从各自职责的角度提出了多种类型的试点,既有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也有多头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弊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规范各类试点示范。这就为整合发改、住建和环保部门的各类低碳、生态城市试点示范指明了方向。 此外,推动低碳生态城市的长效机制建设正在建立。推动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必须建立规划引导、指标体系评估、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例如,深圳坪山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区积极实行“计划—建设—评估—反馈”机制,明确实施环节、实施效果等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推动机制。又如山东省2015年出台了《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目标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督促作用。 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主要中心,城市发展走向直接关系到未来中国的发展路径。城市的低碳生态化转型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