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绵城市规划确定 2030年实现“小雨不积水”
2016-6-19 10:25:21 阅读次数:741

  海绵城市建设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正在我市稳步推进。日前,记者从市规划委获悉,《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获市政府批准通过,《专项规划》将作为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下一阶段我市建设海绵城市勾勒出发展目标、制定行动指南。

  作为首批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厦门不仅大力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还在规划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着力将海绵城市六大要素“渗、滞、蓄、净、用、排”融入城市的规划建设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去年9月份起,在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下,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了《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此过程中,项目组学习借鉴国内外海绵城市先进建设经验,并契合厦门市的实际需求和建设条件,编制了这一规划。

  《专项规划》从问题和目标导向出发,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价了厦门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条件,识别了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规划期限和范围,制定了海绵城市系统的规划目标指标和总体思路,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分区指引和管控要求,并提出了规划的具体措施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指出了近期建设重点及保障措施。根据《专项规划》制定的目标,到2030年,厦门要在市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全面建设海绵城市工程体系项目,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全面提升城市“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支撑美丽厦门建设。

  据悉,一批“海绵体”项目正在全市范围内快速铺开,海沧马銮湾片区和翔安南部新城片区作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结合城市改造提升和新城片区开发建设打造海绵城市样板示范工程,在海绵城市制度和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试点区开工项目共计59个,累计完成投资10.19亿元,完成了海沧第二实验小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洋唐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改造项目、霞阳小学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等一批2015年度重点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