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将引导构建绿色发展
2016-3-19 8:29:44 阅读次数:732

  发展绿色金融、引导构建绿色发展模式,是今年我市金融业五大核心任务之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印发了“1号文”,文中要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刻领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要求,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加强改进金融服务,助推全市经济打造“新强态”。

  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提升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相关领域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密切跟踪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情况,积极探索开展能效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加强融资支持。

  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各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功能,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发行试点,提升绿色产业支持能力。绿色债券募集资金要专款专用,要积极参考《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在债券存续期内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项目。探索对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实施持续跟踪评估。市中心支行将积极推动绿色债券试点,对银行使用募集资金支持绿色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框架。

  做好去产能金融服务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和处置进程,既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又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控制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采取差别化措施,不搞“一刀切”,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予以支持;探索利用兼并重组股债结合创新工具支持去产能。